首页 -产品认证 -游艇CE/RCD指令 -

游艇CE/RCD指令

RCD指令产品范围


RCD指令产品范围
船体长在2.5~24米之间用于运动游乐目的的船(可以是出租,或是用于游乐训练的游乐船)。另外还包括船上的备件,它们为:
1、船内或船尾发动机的点燃保护设备
2、游艇发动机的启动保护设备
3、方向盘,操纵机构,电缆组件
4、燃料箱和燃油管道       
5、安装的舱口盖和舷窗
   
 
游艇设计类别
类别A——海洋型: 船舶为长期性的海上航行而设计,能够抵御风力8级以上,浪高4米及以上的情况,并且船舶用品大部分自给自足。
类别B——海上型: 船舶为海上航行而设计,能够抵御风力8级(含8级)以内,浪高4米(含4米)以内的海上情况。
类别C——海岸型: 船舶为近海水域,大型海湾,海湾口,湖泊,河流流域而设计。能够抵御风力6级(含6级)以内,浪高2米(含2米)以内的情况。
类别D——防护型: 船舶为小型湖泊,河流,运河而设计,能够抵御风力4级(含4级)以内,浪高0.5米(含0.5米)以内水面情况。
    


 

下一篇:RCD认证流程
上一篇:关于RCD指令